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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医院停车场被投诉乱收费 引市民质疑

pt.fjsen.com 2013-07-24 08:37 蔡学伟 见习记者 谢丹 来源:东南网

市民称,收费标准放在醒目位置,但管理员却乱收费

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见习记者 谢丹 文/图)“墙上有物价局的价目表,门前也放着价格明示牌,但医院的停车场却还是乱收费。”前几日,梁先生到莆田市涵江医院就医时,遇到了停车被多收钱的烦心事。

昨日,记者了解到,涵江医院停车场乱收费,被很多市民投诉过,物价局也曾对其罚款。对此,院方称,停车场是外包的,如果违规收费属实,会按合同约定,处罚承包经营者。

物价局的价目表成一纸空文?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涵江医院有一大一小两个停车场,共五六名管理员。大停车场约300平方米,外墙上贴着由涵江区物价局监制的《涵江医院院区停车收费价目表》,各类车辆的收费标准一目了然。

这类价目表、明示牌在停车场内外随处可见,上面还有医院和物价局的投诉电话。

但是,就在这些醒目的规定下,管理员执行的却是另一个收费标准。刚停好摩托车的顾先生说,他来医院好几次了,“不管停多久,一律收1元,而价目表上明明是0.5元停一次。”

私家车车主陈先生则表示,按规定,小车是3元停一次,但管理员每次都收5元。有车主称,3元停车费的“待遇”,只针对熟人或医院工作人员。

随后,记者询问了停车场管理员如何收费,管理员表示,摩托车、电动车1元一次,小车都是5元。至于是否乱收费,管理员称“要问领导”。

承包方乱收费院方有权处罚

随后,记者采访了涵江医院。该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停车场通过竞标,已承包给他人管理。

该负责人还说,为了规范承包方的收费行为,合同还规定,若承包方违规收费被发现一次,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如果违规收费多达5次以上,将取消承包资格,并没收承包方2万元保证金。

“既然有市民反映停车场乱收费,我们会立即调查,如查证属实,将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罚。”另外,医院也希望市民共同监督医院停车场的收费,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及时向医院举证。

新收费标准下承包方仍涉嫌违规

涵江区物价局举报中心负责人庄先生昨证实,涵江医院停车场乱收费的情况,已有很多市民投诉。5月10日,物价局经调查,发现涵江医院停车场确实存在乱收费情况,要求医院整改,并处以1000元罚款。

涵江医院称,停车场的确被物价部门处罚过,之所以没取消承包资格,是因合同规定,若停车场被物价局处罚,须承包方担责任,医院不再处罚。

那么,被处罚后的停车场是否及时整改?庄先生说,5月22日,莆田市物价局发布通知,规定各医院停车场收费新标准,摩托车(含电动车)1元/辆·次。机动车可按计时收费,30分钟内临时停放不收费,此后每车位每小时收费1元;也可按计次收费,为4元/辆·次。

庄先生表示,涵江医院停车场,挂的仍是旧的价目表。“按新标准,摩托车收1元是合理的,但机动车都收5元,则属于违规。”据介绍,物价部门已于上周发出通知,督促医院尽快更换。

市民若发现违规,可拨打物价局举报电话0594—3399199举报。

责任编辑: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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