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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打击非法营运 举报"黑车"者奖励600元

pt.fjsen.com 2013-07-11 11:20 朱金山 来源: 东南网

处罚非法拉客、揽客行为对举报“黑车”者,查实结案后,给予每辆600元奖励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合法经营者和乘客的正当权益,确保道路运输行业与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昨日起开展打击车辆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办公室为此发出有关事项通告:

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取得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并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坚决打击和取缔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擅自利用各种机动车辆从事非法载客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坚决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商业中心等人流集中区域非法喊客、拉客的组客人员,以及驾驶车辆在街道上非法流动喊客、揽客的驾驶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检查,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希望广大群众不开“黑车”、不坐“黑车”、不经营“黑车”,支持打击“黑车”、举报“黑车”,对举报的“黑车”查实结案后,按每辆6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举报电话:6726201。(湄洲日报 朱金山)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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