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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西埔口村违建房被拆 村民称交了“地皮费”

2013-06-06 11:26 吴智飞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静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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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收据上写有“代收公益事业性捐资款”,并盖有西埔口村的财务专用章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智飞 马俊杰 文/图) 5月初,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的土地部门、城管部门和山亭镇政府等数十人展开“两违”建筑拆除行动,山亭镇西埔口村数栋新封顶的洋房被拆除。被拆除村民表示自己无处安家才建房,而且之前也上缴了“地皮费”,得到村干部允许才建房。对此,村干部却矢口否认。【村民上缴的是“地皮费”,还是“捐资款”?点击进入“莆田第一社区”参与讨论】

村民:每家交了地皮款 但都写着“捐资款”

郭先生是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山亭镇新西埔口村村民,家里共七口人,一直在外地打工。由于上代分家,他分到了一块地,去年7月,他请了工人,在自家的田里建造房子。

去年底,一栋占地面积256平方米的五层楼半小洋房框架封顶。今年,本想对房子进行砌砖墙等装修时,当地传言拆“两违”政策严格,他便停止装修。5月11日,当地政府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进入新西埔口村拆除“两违”建筑。郭先生的房子和当地数栋楼房被拆除。据郭先生介绍,由于未曾事前通知,在拆除现场,郭先生83岁的父亲当场晕倒。山亭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蒋瑞棋也证实,镇政府参与拆迁并未事先通知被拆村民。

昨日上午,记者在山亭镇西埔口村看到,一栋五层半的未装修的楼房歪倒在地上,西侧混凝土梁柱甚至倒入后方的田地之中。郭先生表示,自己在这栋楼房投资了上百万元。

令郭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建房的时候,自己已经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向村里缴纳了一笔8000元的“地皮费”。“为什么钱都交了,房子还要被拆掉?”郭先生说。

郭先生表示,去年10月份,新西埔口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到他的建房工地里测量土地面积,然后让他缴纳了一笔钱。郭先生出具的发票显示,这笔钱的名目是“代收公益事业性捐资款”,共8000元,公章是西埔口村财务专用章。

据调查,西埔口村的不少村民都缴纳过这笔钱,在5月初同样被拆除楼房的村民郭清宝,缴纳了1.1万元。对于是否质疑过发票的开具名目,村民表示,由于知道自己的房子是“两违”建筑,“村里肯收钱就是好事,怎么会去问开出来的票据名目?”

这笔钱之所以被称为“地皮费”,村民介绍,1994年当地不再审批建房许可手续,村里便开始收取这笔钱,西埔口村的收费标准是以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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