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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收据上写有“代收公益事业性捐资款”,并盖有西埔口村的财务专用章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智飞 马俊杰 文/图) 5月初,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的土地部门、城管部门和山亭镇政府等数十人展开“两违”建筑拆除行动,山亭镇西埔口村数栋新封顶的洋房被拆除。被拆除村民表示自己无处安家才建房,而且之前也上缴了“地皮费”,得到村干部允许才建房。对此,村干部却矢口否认。【村民上缴的是“地皮费”,还是“捐资款”?点击进入“莆田第一社区”参与讨论】 村民:每家交了地皮款 但都写着“捐资款” 郭先生是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山亭镇新西埔口村村民,家里共七口人,一直在外地打工。由于上代分家,他分到了一块地,去年7月,他请了工人,在自家的田里建造房子。 去年底,一栋占地面积256平方米的五层楼半小洋房框架封顶。今年,本想对房子进行砌砖墙等装修时,当地传言拆“两违”政策严格,他便停止装修。5月11日,当地政府多个部门联合行动,进入新西埔口村拆除“两违”建筑。郭先生的房子和当地数栋楼房被拆除。据郭先生介绍,由于未曾事前通知,在拆除现场,郭先生83岁的父亲当场晕倒。山亭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蒋瑞棋也证实,镇政府参与拆迁并未事先通知被拆村民。 昨日上午,记者在山亭镇西埔口村看到,一栋五层半的未装修的楼房歪倒在地上,西侧混凝土梁柱甚至倒入后方的田地之中。郭先生表示,自己在这栋楼房投资了上百万元。 令郭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建房的时候,自己已经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向村里缴纳了一笔8000元的“地皮费”。“为什么钱都交了,房子还要被拆掉?”郭先生说。 郭先生表示,去年10月份,新西埔口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到他的建房工地里测量土地面积,然后让他缴纳了一笔钱。郭先生出具的发票显示,这笔钱的名目是“代收公益事业性捐资款”,共8000元,公章是西埔口村财务专用章。 据调查,西埔口村的不少村民都缴纳过这笔钱,在5月初同样被拆除楼房的村民郭清宝,缴纳了1.1万元。对于是否质疑过发票的开具名目,村民表示,由于知道自己的房子是“两违”建筑,“村里肯收钱就是好事,怎么会去问开出来的票据名目?” 这笔钱之所以被称为“地皮费”,村民介绍,1994年当地不再审批建房许可手续,村里便开始收取这笔钱,西埔口村的收费标准是以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计算。
当地和郭先生同时被“拆违”的还有4座房子 村干部:“捐款”都是自愿 款项用于村建设 对于村民反映曾被征收“地皮费”,西埔口村的党支部书记郭铁英却表示另有隐情。据他介绍,虽然已经不再办理建房的许可手续,农村都不准再私自建房,但是村民对于住房的需求仍然在增长。此外,村民建房不用、也从来未曾经过村委会同意。 但是,不少村民在建房的同时把田地的水路、村道都给压毁,新房的地基抬升还造成附近村民家中积水。为了解决这些由于建新房造成的问题,村委会里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和建房的户主商量,一些户主表示理解,并自愿捐款解决上述问题。“这些钱都是村民自愿捐赠的,另外,上级过来拆除‘两违’也未曾通知村委会,村里也并不知情。”郭铁英说。 山亭镇为改革试点镇 村民只能选购商品房 对于自己的房子,郭先生也坦言明白是“违法”建筑。“可是我成家立业,一家人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建房的手续又都不给办,我能怎么办?”郭先生说。目前,郭先生暂时居住在亲戚的家中。 据了解,莆田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北岸管委会山亭镇作为市级试点镇,参照省级试点镇条件和标准,一律停止办理个人建房审批。镇居民只能选择购买试点小城镇商品房,郭先生所遇到的住房问题,目前已无法获得合法的建房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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