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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付赡养费 莆田涵江法官联动上门唤亲情

pt.fjsen.com 2013-05-24 11:25 林静 黄健忠 翁国山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5月22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林静 通讯员 黄健忠 翁国山)“养儿防老”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但已步入耄耋之年的李老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千辛万苦拉扯大的大儿子竟拒绝尽赡养义务。5月21日,莆田涵江区法院便民联动队的法官前往莆田涵江江口镇,回访了这一起涉侨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经协调,大儿子蔡某终于同意按照此前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赡养义务,也同意尽可能地回家照顾李某的生活,及时地支付原告李某的医疗费。

“我是立案庭的法官老吴,你别急,我们会把你今天了解到的情况向执行局反映的,为你讨回医疗费。”5月21日,莆田涵江区法院便民联动队的带队法官老吴握着李老汉的手说。

据悉,江口镇的李老汉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伴过世后,一直由次子赡养、照顾。如今老汉日渐年老多病,且患有哮喘症,长子蔡某却一直拒绝支付任何赡养费。2008年8月,李老汉无奈诉至法庭要求大儿子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

据当年庭审了解,蔡某长年在国外务工经商,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涵江区法官便在判决宣判前委托所在村委会对本案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便依法作出判决:蔡某应每月支付给李老汉生活费人民币300元,并承担李老汉一半的医疗费用。

“时间一晃就五年过去了,大儿子蔡某还是说没钱,医疗费他一分钱也不肯不出……”半躺在沙发上的李老汉无奈发出长叹。

了解完情况,刚退出李老汉的家,老吴与其他青年法官便立马联系上了蔡某夫妇。通话中,老吴从法律层面上指出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义务可能要接受罚款、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甚至拘留等司法处罚;再从中国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层面指出赡养老人,照顾老人是子女应履行的家庭义务……经过老吴半个多小时的说法析理后,被告蔡某终于同意尽可能地回家照顾父亲,及时支付医疗费。

在案件达成协议后,为避免李某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来回奔波,江口法庭喻法官为其出具了法律生效证明,立案庭老吴和执行局的小钟分别为其办理了授权委托、立案等手续。在离开之际,老人紧紧握住老吴的手,表达满怀的感激之情。

延伸阅读:

江口镇古称锦江,作为福建省著名侨乡,是涵江区侨民、侨胞、侨企最为集中的乡镇,在外侨胞有21多万人,约占全区侨胞的50%,享有“海内一个江口,海外一个江口”的美誉。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侨、涉港澳台民事和经济纠纷日益增多,案情愈发复杂和调解难度持续增大。为了给侨胞侨眷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该院成立审判执行便民联动队。当一个案件的化解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时,各个业务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联动商讨研究,积极出谋划策,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参与化解。

据悉,涵江区法院年均巡回审判案件在130件以上,巡回里程600多公里,为侨乡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利民服务。

责任编辑: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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