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移交67件猛犸象牙化石

2021-01-26 10:17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雪林

福州海关工作人员对猛犸象牙化石进行保护性包扎。福州海关供图

东南网1月25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福州海关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举行古生物化石移交仪式,67件海关罚没的猛犸牙化石被正式移交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这是福建省内办案单位20年来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移交的最大批次罚没化石,充分彰显了福州海关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在共同打击古生物化石走私、保护古生物化石安全方面加强协作的决心。

据了解,猛犸象牙是猛犸象的门牙,俗称古象牙,又叫万年象牙。猛犸象牙化石属于古生物化石,按照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属于“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范围。此次移交的猛犸象牙化石是福州海关所属莆田海关2019年10月罚没的,系莆田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办,包括保存较完整的实体化石66根,片状化石一袋,合计重量1.13吨,将由福建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收藏,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据莆田海关负责人介绍,古生物化石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海关将查获的此类制品移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用于展览和科研工作,不仅防止珍贵的化石资源非法流失,也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意识。

海关同时提醒,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向海关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出境批准文件;对有理由怀疑属于古生物化石的物品出境的,海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是否属于古生物化石的证明文件;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批准运送、邮寄、携带古生物化石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内单位或个人从境外取得的古生物化石进境的,应当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