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持续增强农村居民增收能力。据国家统计局莆田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19元,同比增长1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27元,同比增长9.7%。 按收入来源分,工资性收入仍为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15元,增长11.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4%;人均经营净收入1358元,增长8.4%;人均财产净收入174元,增长18.7%;人均转移净收入1373元,增长7.2%。 在消费支出方面,一季度,除了居住支出增幅有所下降外,其他均呈增长态势。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最多,为1900元,增长13.7%,占生活消费支出42.6%;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49元,增长41.0%;人均衣着、交通通信支出分别为314元和339元;生活用品及服务与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也稳步增长。 (湄洲日报记者 林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