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天下/ 社会(即时新闻)/ 正文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去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2万起

2024-06-19 16:03 央视新闻客户端责任编辑:吴静

今天,国家禁毒办发布2023中国毒情报告和全年工作成果。2023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毒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禁毒任务,全国禁毒部门主动应对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毒情形势新变化新挑战,以更严的要求、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打好防控毒情反弹阻击战攻坚战,持续巩固拓展毒情形势整体向好态势。

  • 坚持主动进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紧紧抓住境外毒品渗透和跨区域贩毒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和“夏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强化情报侦查和专案侦办,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202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万名,缴获毒品25.9吨,同比分别上升12.6%、21%和18%。

今年以来,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缉毒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缉毒侦查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缉毒战法,推进区域会战,完善跨境执法合作,全面清剿毒品犯罪团伙网络。第一季度,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名,缴获各类毒品6.7吨,同比分别上升23.1%、38.2%和30.6%。

  • 坚持统筹施策,深化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专项治理

面对国际国内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快速蔓延带来的新挑战,综合采取监测预警、法律列管、行政监管、执法打击、预防教育、戒治帮扶等措施,系统治理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问题。

列管依托咪酯等10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部署开展芬太尼、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和“笑气”等成瘾性物质专项治理,有力防控流弊滥用。

今年以来,又列管右美沙芬、复方地芬诺酯等4种麻精药品,深入开展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2023年10月以来,全国破获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案件8667起,查获依托咪酯滥用人员6.8万名。

  • 坚持源头治理,严密制毒物品管控措施

把化学品管控作为从源头上遏制毒品制造的釜底抽薪之策,进一步加大生产、经销、仓储、运输、进出口环节监管力度,推动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非法流失。

云南发布加强可制毒物品管理的通告,强化查缉、阻截、劝返措施,严防流失境外制毒渠道。

2023年,全国缴获制毒物品938.5吨,同比上升42.2%;云南查缴非列管化学品3556吨,同比上升27%。

今年以来,部署强化制毒物品源头属地管控,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新增24个管制品种,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遏制制毒活动。

  • 坚持预防为本,创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始终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以宣传新型毒品危害为重点,打造线上线下、传统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认真策划组织全民禁毒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活动,举办《中国毒品之治》新时代十年禁毒工作展览,举行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全国23万余所学校的1亿余名青少年学生参与学习答题,4000多万观众通过网络直播观看竞赛总决赛。

截至2023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89.6万名,同比下降20.3%。

今年以来,深入开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知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 坚持科学戒毒,拓展毒品滥用治理成果

积极转变戒毒工作理念,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教育、感化、挽救吸毒人员。

常态化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充分运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维持治疗等措施,建立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援助、救助服务一体化的戒毒康复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戒毒康复平台,最大限度减轻毒品社会危害。

2023年,全国共查处吸毒人员19.5万人次,同比下降1.1%。

国家禁毒办把今年确定为“禁吸戒毒基础年”,部署各地加强吸毒人员基础排查、戒毒治疗、康复指导、社会救助,提升禁吸戒毒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第一季度,全国查处吸毒人员6.1万人次,同比上升32.3%,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23.3万名,戒毒康复执行巩固率达到85%以上。

  • 坚持全球共治,务实推动禁毒国际合作

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与各国建立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禁毒合作关系。

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方部长级会议暨机制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发出《中方倡议》,宣布将对联合国毒罪办年度禁毒捐款增至200万美元,得到各方高度赞誉和积极响应。持续开展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联合扫毒,共同打击跨国毒品犯罪。

认真落实中美元首旧金山会晤共识,全面恢复禁毒合作。召开中美禁毒合作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中美禁毒合作正在稳步推进。

(总台央视记者 朱云)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