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天下/ 社会(即时新闻)/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3-10-25 0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责任编辑:吴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关键词: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10月,节假日,疫情防控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