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体育_/ 要闻/ 正文

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圆满收官

2023-09-11 16:41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赵睿
摘要:9日晚,经过3个比赛日的激情挥拍,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群众部暨2023年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在市体育中心综合馆羽毛球场圆满收官。

选手在比赛现场激情挥拍。

9日晚,经过3个比赛日的激情挥拍,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群众部暨2023年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在市体育中心综合馆羽毛球场圆满收官。

最后一个比赛日,羽毛球与球拍的碰撞声、观众的喝彩声不断从现场传出,选手们高水平的精彩表现,将比赛氛围推向高潮。最终,各组别的前八名依次产生。

本次比赛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承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市羽毛球协会协办,海西晨报社、厦门体育产业集团赛事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由省体彩公益金提供资金支持。

全民健身 高水平竞技

9日晚,参赛选手郑宏鹏和陈贤明之间上演了男子单打B组决赛的巅峰对决。比赛开局阶段,一番激烈的拉锯战之下,两人的比分交替上升,双方你来我往,频频出现势大力沉的扣杀,引得观众连连赞叹,郑宏鹏15比14陈贤明结束了上半场。比赛来到下半场,郑宏鹏改变战术,开始不断使用拉吊突击的进攻战术,试图迫使对手在大范围的移动中回球质量下降,同时消耗对手的体力,双方一度战至21比21。此后,陈贤明似乎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频繁失误送分。郑宏鹏抓住机会,继续加快比赛节奏,接连突击得手,用一波猛烈的进攻顺势拉开分差,这也彻底打乱对方的节奏。最终郑宏鹏以30比23拿下了男子单打B组决赛的冠军。

“决赛还是赢在体能分配和比赛经验上吧。”郑宏鹏赛后告诉记者,由于对手年龄比他小,自己体能不占优,因此他只能通过战术消耗对手体能,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现年33岁的郑宏鹏在8岁时进入南安国专小学的南安少体校训练基地,开始学打羽毛球,至今已有25年的羽毛球运动经历。“羽毛球让我养成了一种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学会如何与挫折相处,这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郑宏鹏曾前后多次参加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今年他蝉联了男子单打B组的冠军。“感觉今年的参赛运动员更多,大家的水平也更高了。”郑宏鹏补充道。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混合双打D组的郑秀娜与连敏是对“夫妻档”,他们已年近65岁,是忠实的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成为羽毛球搭档已有十几年。他们从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办赛之初,就作为搭档参赛,“以前只能现场报名,现在动动手指在手机上就可以报名了,非常方便。”在参赛期间,他们经常交流参赛心得,总结经验,这也成了他们夫妻感情的“调味剂”。郑秀娜表示,只要自己身体允许,她会一直报名参与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她也将这项爱好传承给自己的孙女。“我们全家都很热爱羽毛球这项运动。”郑秀娜笑着说道。

首次参赛的市民王小姐表示,今年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现场氛围很好,从报名、检录到比赛结束的全过程都很顺畅。 “比赛给我们这样的羽毛球业余爱好者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学习平台。”王小姐说,此次参赛让她收获满满,接下来她将不断总结自己在比赛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在明年的比赛中可以做得更好。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参赛人数创历届之最,这也是截至目前,参与人数最多的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标杆赛项目。主办方表示,我市羽毛球氛围浓厚,群众竞技水平高,这也是得益于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等赛事的每年举办。市体育局在总结每年全民健身办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赛事服务、确保赛事安全、提升市民参赛体验,使市全民健身运动会不断满足老百姓日益多元化的参赛需求,推动全民健身事业良性发展。(文/海西晨报记者 王潮元 图/陈理杰 摄)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