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天下/ 社会(即时新闻)/ 正文

两部门联合印发猴痘防控方案

2023-07-27 15:44 作者:顾天成 新华网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顾天成)记者27日从国家疾控局获悉,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制定印发了《猴痘防控方案》,旨在及时有效应对猴痘疫情,提升猴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以来,我国多个省份先后报告多例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的风险较高。

《猴痘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的总体要求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精准防控、快速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方案从疾病特征、宣传教育与干预、疫情监测和报告、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为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猴痘防控工作作出指引。

方案同时指出,各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将加强与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与处置猴痘疫情,落实猴痘病例发现、疫情报告、诊疗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关键词: 防控工作,猴痘防控方案,疾控,印发,疾病特征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