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天下/ 社会(即时新闻)/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3-06-20 08:52 新华网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

二是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以“三中心”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引领能力。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政策,压实相关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无线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电动汽车电池技术性能。

五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持续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关键词: 指导意见,两部制电价,两区,三中心,居住区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