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新闻频道/ 天下/ 环球新闻/ 正文
猴痘疫情何以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2-07-25 新华社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日内瓦7月24日电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3日宣布,目前在75个国家和地区传播的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该组织针对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出的最高级别警报,也意味着目前新冠疫情和猴痘疫情同时处于这一警报级别。

警报升级

今年5月初,英国报告出现猴痘确诊病例,随后更多欧美国家相继报告猴痘病例,疫情在全球多地快速蔓延。猴痘先前主要在西非和中非地区流行。世卫组织专家当月表示,在多个“非流行国家”出现与疾病流行地区没有直接旅行联系的猴痘病例,属“非典型”状况。

6月底,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召开会议,评估在全球多地暴发的猴痘疫情。当时已报告病例的国家和地区为47个,病例数约为3040例。委员会最终达成共识,猴痘疫情暂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月21日,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再次开会讨论猴痘疫情。此时已有75个国家和地区向世卫组织报告了超过1.6万例病例,包括5例死亡病例。虽然委员会最终未达成共识,但谭德塞在23日的记者会上仍决定宣布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谭德塞强调,委员会只负责向总干事提供建议和参考,最终决定权在总干事。

多重考虑

谭德塞介绍,做出这一决定时需考虑五个因素。首先,各国提供的信息显示,猴痘病毒已迅速蔓延到许多以前从没出现过病例的国家;其次,《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的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项标准,猴痘疫情都已满足;第三,紧急委员会虽未达成共识,但已为总干事的决定提供支撑;第四,有关猴痘的科学原则、证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目前还不充分,尚存许多未知数;第五,猴痘对人类健康造成风险,可能形成国际传播,对国际交通也有潜在干扰。

谭德塞说,虽然他宣布猴痘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可以通过适当策略来阻止疫情。

世卫组织数据显示,病毒正在许多以前没有报告猴痘病例的国家传播,其中世卫组织所划分的欧洲地区和美洲地区国家报告的病例数最多,且病例大多为男男性行为者,但也包括少数与确诊病例没有过已知流行病学联系的儿童。此外,在以往病例多发的西非和中非地区,病例数也在显著增加,其中妇女和儿童居多。

当前,世卫组织对猴痘疫情的评估是,欧洲地区属高风险,全球及其他所有地区的风险为中等。

防控建议

猴痘是一种病毒性人畜共患病,其病原体猴痘病毒主要在西非和中非地区流行。1970年,刚果(金)发现首例人感染猴痘病例。此后,全球报告的多数病例分布在刚果(金)、刚果(布)、中非共和国、尼日利亚、喀麦隆等非洲国家。

猴痘病毒可通过密切接触由动物传染给人,虽不易发生人际传播,但与感染者密切接触也可能感染。人感染猴痘的初期症状包括发烧、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大等,之后可发展为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多数感染者会在几周内康复,但也有感染者会出现严重疾病甚至死亡。

不过世卫组织指出,在此次疫情中,一些病例的发病情况与以往不同,其皮疹病变局限于生殖器、会阴、肛周或口周区域,通常不会进一步扩散,且之后出现与病变相关的淋巴结病、发热、疼痛等症状。

世卫组织目前将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分为四类,包括尚未报告或超过21天未报告病例的国家和地区;最近有猴痘病例输入且发生人传人的国家和地区;猴痘病毒在动物和人类之间传播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具有诊断、疫苗和治疗药物制造能力的国家和地区。

世卫组织分别为四类国家和地区给出一系列具体疫情防控建议,包括建议实施协调应对措施以阻止疫情传播,让受影响的社区参与防控,强化监测和公共卫生措施,加强医院和诊所的临床管理以及感染预防和控制,加快对疫苗、治疗方法和其他工具的使用研究等。(记者:刘曲、姜雪兰;剪辑:孙硕;编辑:郭洋、刘军、李雯、王丰丰、马骁)

新华社国际部制作

新华社国际传播融合平台出品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