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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宾馆”隐患重重 个人入住应多查验
2022-07-24 作者:马超 王志堂 法治日报责任编辑:孙劲贞
摘要:无人经营,通过线上预约、核验身份及订单信息后发送密码到订购人手机,订购人即可自助入住。目前,朔城区检察院已将办案情况上报朔州市检察院,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人宾馆”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原标题:“无人宾馆”隐患重重亟需“堵漏”

无人经营,通过线上预约、核验身份及订单信息后发送密码到订购人手机,订购人即可自助入住。

近年来,“无人宾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逐渐兴起。由于其操作方便、隐私性好,受到许多顾客尤其是年轻顾客的喜欢。“无人宾馆”也衍生出了许多五花八门的名字:无人智慧酒店、智慧宾馆……

然而,在带给顾客方便的同时,“无人宾馆”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成为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

涉“无人宾馆”刑案频发

闲来网上聊天,几番你来我往,以为遇到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没想到迎来的却是一场噩梦……

2021年7月,小红在网上聊天时,偶然加了一陌生人。虽未曾谋面,但你一言我一语,对方的风趣幽默逐渐让小红动了心。网上交往一段时间后,对方提出见面的要求。小红想着就见个面吃个饭,便毫不犹豫答应了。

2021年10月,对方再次联系小红,邀请她一起看电影。电影散场后,对方提出自己在附近宾馆开了个房间,可以过去坐坐。由于有了前几次积累的好感,毫无防备的小红便答应了。没想到,到宾馆后,对方便撕下伪装,强行与小红发生了关系。事后,小红立即报警,警方将男子刘某某抓获归案。2022年2月25日,刘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刘某某交代,自己作案之所以选择“无人宾馆”,就是看上了“无人宾馆”无人验证身份,自己只要网上下单就可凭密码入住的便利。

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朔城区发生的多起涉“无人宾馆”的刑事案件涉及强奸、介绍卖淫嫖娼、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

2021年8月,汤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下单订购朔州市某“无人宾馆”房间,带领赵某某以此房间为场所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跑分”活动。2022年3月24日,汤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赵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王某某通过微信多次为未成年人小兰、小丽联系嫖客,后王某某接送二人在朔州市多家“无人宾馆”进行卖淫活动。2022年3月25日,王某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2年4月,杨某某等人在朔州市某“无人宾馆”实施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5日对杨某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出手及时“堵漏”

据介绍,“无人宾馆”主要分布在住宅小区、公寓及商务大厦等地,通过美团等线上平台发布信息,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

“以朔城区内摸排出的12家‘无人宾馆’为例,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未安装住宿登记上传系统。”办案检察官介绍,由于未进行登记备案,“无人宾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比如在卫生方面,由于不受监管,极易出现操作不规范、更换用品不及时、消毒不彻底等问题,对顾客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在消防方面,由于消防设施不达标,一旦出现火灾,严重威胁顾客的生命安全。

“很多人看上了‘无人宾馆’的私密性,这恰恰是最大的安全漏洞。”办案检察官说,如果房间安装隐藏摄像头,个人隐私将完全暴露。

与此同时,由于“无人宾馆”经营模式的特殊,非常容易出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非本人入住、带未成年人入住、入住后无人监管等情况,极易滋生卖淫、赌博、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活动,存在安全防范设备配置不全、无治保组织等重大隐患。

“现在的‘无人宾馆’基本处于监管盲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办案检察官表示,“无人宾馆”虽为新业态,实属旧事物,本质上是酒店、旅馆,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应由公安、应急、卫健体局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鉴于此,朔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对此立案。之后,检察机关召开了诉前座谈会、听证会,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辖区内“无人宾馆”合法、规范经营。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大力开展专项查处整治。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对全区“无人宾馆”进行摸排登记,对违法经营者责令停业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及时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向美团网站下达了《风险提示函》。朔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均派人进行现场调查、走访所涉“无人宾馆”,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目前,朔城区检察院已将办案情况上报朔州市检察院,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人宾馆”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个人入住应多查多验

当前,“无人宾馆”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作为普通顾客,入住“无人宾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总的来说,个人选择‘无人宾馆’时要多查多验。”办案检察官强调。

首先,在网上选择时要选择资质健全的“无人宾馆”入驻。相关网站在上线“无人宾馆”时也要先核验其资质,并同时把相关资质资料挂在网上。顾客可以通过订阅平台直接向经营者查验资质,如果无法提供,就要谨慎选择了。

其次,在入住之后,要检查房间卫生等是否有明显的问题,主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拥有完备的安防设施,也可以通过一些设备查验是否有隐藏的摄像头。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再次,住宿结束,要向经营者及时索要发票,为可能产生的纠纷留存证据。如果入住期间发现其他违法犯罪线索,要在保存相关证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这里特别提醒女生尤其未成年女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和陌生人到宾馆酒店等没有第三方在场的场所。如果遭受不法侵害,请及时报警!”办案检察官说。(记者 马超 王志堂 通讯员 晋检宣)

关键词: 无人宾馆,入住,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公益诉讼,宾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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