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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21年对895件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
2022-04-21 作者:李文杰 李明 央视新闻客户端责任编辑:吴静

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021年对895件案件中的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第14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以及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双双突破60万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针对“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积极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证据保全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不断提高赔偿数额,2021年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

此外,各地法院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重点惩治假冒防疫物资注册商标、互联网电影盗版、侵犯关键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种子制假售假等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权利人利益。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三年 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设立,开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试点。到今年1月,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三年试点成效如何?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法庭成立三年来,妥善审理各类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周翔:三年中共受理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超2000件。加强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明晰保护规则,明确权利边界。强化技术秘密保护,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等手段,有效遏制侵权违法行为。

周翔介绍,法庭成立后,针对维权“举证难”,合理运用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针对维权“周期长”,探索“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经过三年运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集中显现,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最高法:坚决防范和打击在知识产权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诚信行为

近年来,“潼关肉夹馍”等滥用知识产权权力的案例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对此类问题的治理进行了回应。

最高法表示,诚信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都对权利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李剑: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态度非常明确:既要严格依法保护,又要防止权利滥用,坚决防范和打击在知识产权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诚信行为。

最高法表示,将提升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的商标依法予以撤销,从根源上制止恶意注册;在商标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因商标权人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依法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最高法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李剑:对于恶意提起诉讼的原告,被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对于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李明)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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