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国际 / 博览 / 正文
欧洲开学迎防疫大考 措施松紧各不同
2021-09-13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伦敦9月12日电 综述:欧洲开学迎防疫大考 措施松紧各不同

新华社记者

从鲜有学生戴口罩的伦敦,到只有持“绿码”才能进校的罗马……采取不同新冠防疫措施的欧洲学校正纷纷敞开新学年大门。在这场“开学”防疫大考中,哪些国家的管控措施更为严格,哪些国家又让人“不安”?

英国:令人“不安”

在英国首都伦敦的一些大中小学校内,记者很少看到有英国学生和家长戴口罩。根据英国教育部的规定,不强制学生在学校戴口罩。一名英国10年级学生家长蕾切尔对记者说,“对于那些个别戴口罩的学生来说,心理会有比较大的压力,而从家长角度,由于学校几乎没有采取太多措施,我感到十分焦虑”。

根据英国政府规定,对于18岁6个月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如果没有出现新冠症状,或者新冠病毒检测未呈阳性,即使与新冠患者住在一起,或者与新冠患者有密切接触,也不需要隔离,而且也不要求戴口罩。根据规定,只有在学生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者出现高热、新发持续咳嗽、出现嗅觉味觉丧失或改变,才需要自我隔离。

英国小学教师杰玛·吉日前在社交媒体上说,英国教育部“根本不考虑员工或学生的安全”,她“感到失望和不安全”,并认为“取消学校的所有安全措施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英国政府统计的数据显示,8月中旬以来,由于变异病毒快速传播,加上过早放宽防疫措施等因素,英国疫情出现反弹,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基本均超过3万例。目前,该国累计确诊病例数接近720万例,居全球第三位。对于英国政府的宽松防疫政策,不少专家表示反对或质疑,对开学后可能会出现的病例激增表示担心。

意大利:严管重罚

意大利是欧洲疫情防控相对谨慎的国家之一。数据显示,自6月中旬以来,意大利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数在欧洲人口相对较多的国家中保持着相对较低的水平。

9月13日后,意大利所有大区学校将陆续开学。根据意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学校防疫措施,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必须持有“绿码”。为此,教育部特别推出针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健康通行证”平台,与全国“健康码”平台相连,用以实时监控教职员工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态。

据规定,若某教职人员的“健康码”变红,学校管理者将立刻收到警报;未持“绿码”进入校园的人将面临400欧元至1000欧元罚款。意大利媒体预计,意政府将批准自10月10日起家长必须持“绿码”进入学校,并在全国推行。

新学年,教育部仍然要求学生之间原则上保持至少一米间隔,如果客观条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学生必须戴口罩并采取其他必要保护措施。

教育部长帕特里齐奥·比安基日前公布,全国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的比例已超过92%,是意大利疫苗接种率最高的行业。

其他多国:各有特点

法国新学年于9月2日开始。法国教育部公布的新学年防疫措施和上学年期末保持一致,即除幼儿园外,学校教职人员和学生在室内都必须戴口罩。在小学,只要出现1例新冠病例,所在班级就将关闭7天;在中学,若一个班内出现1例病例,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将被要求居家隔离并远程上课,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将可以继续线下上课。

法国教育部长布朗凯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该国12岁至17岁的未成年人中约55%已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78%的教师已完成全部疫苗接种,另有11%的教师已接种至少一剂疫苗。

目前,瑞典学校沿用去年疫情以来颁布和实施的各项防控措施,执行相对宽松的防疫政策。对有感冒、咳嗽等症状的师生,瑞典公共卫生局依然建议不要前往学校,留在家中,在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

值得一提的是,在瑞典的一些中文学校防疫工作并不松懈。据斯德哥尔摩瑞青中文学校校长王梅霜介绍,就读于学前班和一、二年级的返校学生家长必须出示疫苗证明方可进入教学区接送孩子,高年级学生只能单独进入教学大楼。

在德国,根据规定,中小学学生在教室内必须戴口罩。12岁至16岁青少年可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接种新冠疫苗。16岁至18岁的青少年,有法定监护人的书面许可即可接种疫苗。在首都柏林,学校教职人员和学生在开学后的前三周必须每周进行三次新冠检测,之后每周两次;但完成疫苗接种满14天的人员,可免于检测。(执笔记者:郭爽;参与记者:唐霁、张毅荣、和苗、周啸天)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