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博览会迎利好 20类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2021-05-11 15:28:1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银川5月11日电(记者任玮)记者从银川海关获悉,随着2021年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日益临近,与会参展商迎来政策利好。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阿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通知明确在展会期间,化妆品、工艺品、珠宝、首饰品、艺术品、玩具、游戏及运动用品等20类商品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每个参展商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美元。免税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据银川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税收优惠新政策在原有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平均可为参展客商减免税费30%,并在原有15类商品免税清单基础上,又增加了医药品、保健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地毯,古生物化石标本,矿物晶体标本5类商品,明确了以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饮料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为更多客商参加中阿博览会创造了条件。 另外,新政策删除了对进口展品单件售价200美元或1000美元的限制,免税政策更具有普遍适用性。新政策的出台,将大幅降低中阿博览会参展客商的展会成本,提高参展客商积极性,市民也将在展会上见到更多物美价廉的进口商品。 |
相关阅读:
- [04-14] 2021年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线上开幕
- [12-14] 第37届泰国国际汽车博览会落下帷幕
- [10-29] 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通过视频发表主旨演讲
- [09-27] 第三届宁夏国际房车露营博览会开幕
- [09-11] 疫情下的巴黎艺术博览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