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向巴基斯坦军队紧急提供新冠疫苗
2021-02-07 15:33:3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记者 梅世雄)应巴基斯坦军队请求,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巴基斯坦军队提供的一批新冠疫苗于2月7日交付巴方。巴基斯坦军队是首个接受中国军队新冠疫苗援助的外国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将继续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
相关阅读:
- [02-07] 新华国际时评:中国疫苗成为拉美抗疫“及时雨”
- [02-07] 综合消息:中东多国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 [02-07] 欧盟委员会主席承认欧盟疫苗策略“有错”
- [02-07] 谭德塞呼吁药企共享生产设施助力疫苗增产
- [02-06] 拜登拟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力度 考虑直接向美国人发口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