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称“中国制造”疫苗流入日本?驻日使馆回应
2021-01-02 12:07:38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林瑶我来说两句 |
中新网1月2日电 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消息,驻日本使馆发言人就日媒报道“中国制造”疫苗流入日本一事回应称:“我们对个别日本媒体未经核实有关情况即对中国新冠肺炎疫苗对外合作妄加评论表示强烈不满,希望有关媒体切实承担传媒责任,确保涉华报道真实、客观,避免对日本民众形成误导。” 有记者提问称:个别日本媒体报道称,一些据称是“中国制造”的新冠疫苗被带入日本,日本国内已有人接种上述疫苗。请问中方对此是否知情,是否会采取相应措施? 驻日本使馆发言人回应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疫苗生产和流通安全,严格执行疫苗全流程管理,愿同各国共同打击整治疫苗制假售假、非法外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安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