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级干部龙秋芳被开除党籍
2020-12-01 21:14:31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级干部龙秋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龙秋芳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与他人串供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龙秋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秋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龙秋芳简历 龙秋芳,男,彝族,1958年6月生,贵州盘州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8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6月至1994年6月 历任六盘水市原盘县特区乐民区广播员、会计,金竹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管委会主任,乐民区委秘书,盘县特区团委书记,乐民区区长、区委书记,盘县特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4年6月至1998年3月 任六盘水市原盘县特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8年3月至1999年9月 任六盘水市原盘县特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 任六盘水市原盘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 任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2月 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年2月至2004年4月 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年4月至2011年2月 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2月至2011年5月 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5月至2017年2月 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12年11月至2014年4月兼任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 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副厅级干部; 2018年7月 退休。 (贵州省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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