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能让个人信息“裸奔”
2020-04-21 08:44:01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
近日,青岛市公安部门通报,出入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的6000余人信息遭泄露,3人被行政拘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这起案件敲响了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警钟。 疫情防控期间,饭店、农贸市场、超市、银行等一些人流密集场所对出入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既有助于在发现确诊病例之后方便查找接触者,也有利于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是不断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必然要求。 但不难发现,一些商户手工登记的表格随意摆放,无人看管,个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无异于“裸奔”,公众不仅面临无良商家的电话骚扰,信息还可能被诈骗分子利用,造成经济损失。 此外,一些企业不使用政府推广的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而要求使用自己开发的信息登记系统,也有套取个人信息之嫌。 海量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储存管理的,最终又去向哪里,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共场所的个人信息登记,首先要依法依规明确权限——哪些机构、单位可以登记,登记哪些项目,以及使用什么软件系统登记,都需要明确,不能让不法分子和无良商家打着疫情防控的幌子随意收集他人信息。 同时,应形成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登记、存储、销毁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按照行业条块,主管部门应对主管领域企业、单位登记的个人信息储存管理情况进行摸排督查,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个人信息管理,一旦出现泄露要追究其责任,依法惩处;对疫情防控失去价值的信息,应及时销毁,并对数据销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对泄露个人信息案件应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由网信、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对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事件及时处置,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个人信息犯罪的违法行为。(本报评论员张旭东) |
相关阅读:
- [04-16]青岛一医院涉疫情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疑泄露 警方:正侦办
- [04-16]暗访 | 餐馆、商超、银行防疫登记的个人信息,都去哪儿了?
- [03-20]北京要求各口岸入境人员返京前应向单位和社区报告个人信息
- [03-09]天津开展疫情防控相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