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地出台“子女护理假”政策,看看你能休几天?
2020-04-14 21:16:01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4月9日《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发布。截至当日,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已有18地出台了子女护理假(陪护假)的相关规定,有的是省级层面,有的只是市级层面。 各地政策有何不同?老年人与子女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该如何申请护理假?《工人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苏文蔚律师和刘鱼芳律师3人律师团队,从多个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 一、从适用对象上分析,河南、重庆、广州等一半地区规定只有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宁夏、云南、四川等省份以及西安市还明确了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带薪护理假,但天数略短于独生子女。另外,南京、北京、湖北等部分地区还规定,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比如老年人的配偶。丈夫年满60周岁生病住院治疗期间,仍在工作的妻子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护理假。 二、从护理假天数上分析,北京、南京、河北等未明确规定,绝大部分地方明确规定了天数。其中,西安、云南、内蒙等地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固定天数,宁夏、山西、四川等大部分地区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上限天数,河南、湖北、淮安等地则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下限天数。 三、从护理假期间待遇上分析,大部分省市明确了子女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如西安规定正常支付工资,南京、内蒙、河北、四川、湖北等则未明确护理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给用人单位制定政策留下空间。 四、从护理假享受条件分析,各地文件一般都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并将老年人住院治疗作为子女享受护理假的前提条件,重庆还要求老年人所需护理级别达到二级护理,另外北京、内蒙古等地还将失能(不能自理)、临终等也作为享受护理假的条件。职工申请护理假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其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证明文件,比如老年人的身份证、住院证明、残疾证等。 五、从护理假执行的强制性上分析,除南京、广州是倡导性规定外,其它地方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子女护理假,为强制性规定,职工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六、从适用地域上分析,各地文件一般规定适用于本地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并规定了不同的护理假天数和享受条件。实践中,老年人与子女可能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比如老年人在河南居住,有子女在北京工作,有子女在西安工作,子女护理假规定应如何适用,各地文件并未明确。 该律师团队认为,从立法本意和统一适用标准角度,职工申请护理假时,用人单位应当适用老年人所在地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当地政府或裁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目前已经发布子女护理假规定的18地之外,还有多地也正在探索设立独立的子女护理假,如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