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隐瞒出入境行程被行政拘留
2020-03-26 07:13:43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谢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在25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一男子隐瞒出入境行程,违反北京市境外进京人员管控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顺义公安分局北石槽派出所获得线索:一男子隐瞒出入境行程,违反北京市境外进京人员管控规定。经查,李某辉,男,30岁,顺义区人,北京市某公司员工。其于1月25日出境前往老挝,3月14日从昆明入境,15日返回北京。其间,其向单位谎称已于2月初回京,并以生病为由请假。返京后,李某辉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未进行隔离观察,并于3月16日到单位上班。 目前,李某辉正在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为阴性,相关密接人员进行居家观察。针对李某辉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行为,3月25日,顺义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李某辉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待通过医学观察后执行。 潘绪宏表示,首都疫情防控责任重大,必须做到百密无一疏。境外进京人员应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北京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
相关阅读:
- [03-26]气象专家提醒防范寒潮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 [03-26]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向冀豫25条河流生态补水
- [03-26]北京: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671件
- [03-26]湖南一男子暴力阻碍疫情防控被判刑十个月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