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671件
2020-03-26 07:10:30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谢昊)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在25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3月24日16时,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诈骗、妨害公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671件768人,其中刑事立案153件198人,各级法院审结28件41人。 其中,通州法院审理的刘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西城法院审理的孙某某、蒋某假冒慈善机构骗取疫情募捐款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指导案例公布并下发,为全国涉疫类司法案件办理提供了北京经验。 此外,为提升涉疫情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政法机关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快速沟通会商处置机制、依法快侦快诉快判机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等,实现对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精准打击。 崔杨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疫情防控和首都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相关阅读:
- [03-26]湖南一男子暴力阻碍疫情防控被判刑十个月
- [03-26]湖北:计划从境外来鄂人员至少提前2天申报
- [03-26]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央企做好定点扶贫县贫困农民工就业帮扶
- [03-26]高端访谈:中国为全球合作抗疫树立榜样——访南共体执行秘书塔克斯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