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湖北高院回应干部涉嫌醉驾致交通事故:立即停职

2020-03-13 06:38:31作者:梁建强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湖北高院回应干部涉嫌醉驾致交通事故:立即停职

新华社武汉3月12日电(记者梁建强)近日,网传湖北法院一名干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对此事公开回应称:已对其立即停职。

来自湖北警方的一份通报显示,3月11日晚21时许,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接到报警:武汉徐东大街有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开展勘查、调查。经查:当晚20时50分左右,男子许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沙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徐东大街右转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

民警对许某进行酒精筛查,并依法抽取血样。经检验,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84.6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交管部门已对许某刑事立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公开回应称,3月11日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许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现在院防疫工作专班工作)造成交通事故一事,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严重影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研究决定:一是对其立即停职;二是请湖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