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卖口罩“赚”了20万!一男子发“疫情财”被刑拘
2020-02-06 08:3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在网上卖口罩“赚”了20万!一男子发“疫情财”被哈市警方依法刑拘 中新网哈尔滨2月6日电 (于晓明 记者 刘锡菊)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之时,一男子竟昧着良心发起“疫情财”,在网上贩卖口罩非法获利20余万元。目前,警方对该男子非法经营一案立案侦查。 据介绍,2月3日,哈尔滨网警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网友举报网上购买口罩被骗,于是将此信息推送至平房分局办理。同时2月3日9:00,平房公安分局保国派出所也接到外地群众来所报警,称通过微信在平房区买口罩被骗。接警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经侦中队联合保国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裴某某通过微信进行买卖口罩酒精,后根据网上APP联系厂家或批发商进货后再转手卖给相关买家,从中赚取差价牟取暴利。据悉,裴某某从中获取暴利达20余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黑龙江省关于应对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裴某某超出进货价30%销售口罩、消毒液等物品的行为属于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现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已对裴某某非法经营一案立案侦查,并对裴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
相关阅读:
- [02-06] 利还是弊?石家庄惠民口罩集中销售引民众排队聚集
- [02-06] 大量假冒口罩流入市场 如何斩断问题口罩制售链条?
- [02-05] 市场监管总局: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口罩等防控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 [02-05]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严惩销售假冒伪劣、截留销售、搭售口罩等案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