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房产、教育领域侵害个人信息行为高发

2019-11-18 20:38:28作者:王庆凯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 王庆凯)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18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主要高发地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三个领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人民币,下同)。

杨红灿表示,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三个领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0件,涉案信息313.9万条,罚没款1080.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3.4%、85%和55.5%。

值得注意的是,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完)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