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秋招在即:招聘平台花样多 警惕线上中介陷阱

2019-08-26 06:48:21傅晓怡 何欣禹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随着求职高峰到来,市面上大大小小的求职中介开始发布大量招聘信息,不少平台推出了招聘“内部资源”,付费“简历免筛”“优先面试”,甚至还有“保offer”等诱人项目,吸引了不少求职者的注意。然而,这些所谓的福利,陷阱重重,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求职者预期的结果甚至可能有欺诈行为发生。

诱惑虽大,隐患也多

“秋招内推倒计时1天!内推码不多了,抢完为止!”“简历免筛、直通笔试,通过后优先面试”……对于忙着找到一份好实习机会、好工作的求职者来说,这些充满诱惑性的字眼无疑令人心动。在“秋招”季,能够找到一条捷径,就意味着获得理想岗位的机会又大了些。

一些线上中介平台正是抓住了学生想要进入名企实习的心理,推出了“付费内推”项目。这些平台往往声称与众多企业达成合作,可利用这些资源内推大学生去企业实习,但获得内推的资格需要付费,费用从几百到上万元不等。有的实习生交钱后,获得的岗位常与自己理想中的工作不相符,但也无法退款;有的则是内推失败,得到中介的反馈称“我们尽力了”;更有甚者,被中介宣称的“预付500元安排笔试保过”所吸引,可收费后却再也联系不上中介。

除了与名企合作之外,某求职平台称“目前已与超过200位世界500强的咨询师合作”,另一中介则提供“超过900位全行业精英在职导师名单”,涵盖诸多领域。但这些咨询师多为化名,真伪难辨。

此外,求职者选择借助平台的方式后,将大量的个人信息暴露给了中介,若中介平台存在漏洞,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付费内推,真假难辨

如今网络上常见的求职平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纯分享招聘信息的,另一种是通过吸引求职者交费购买课程或内推资格来赚钱。在网络时代,线上求职中介利用其信息丰富、传播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成为连接企业与求职者的重要载体。然而,平台提供的信息鱼龙混杂,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往往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又迫切地寻求理想职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一些平台通过上课、咨询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求职辅导,增强学员的求职能力和竞争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一些通过收取费用来提供内推资格的平台,多半还要让求职者加微信群、将信息推荐给朋友圈好友,涉嫌传销;且内推资格通常只是平台方的承诺,真实性与有效性都存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相关专家指出,中介有偿向求职者提供信息和资源在法律上行得通,但所提供资源的真实性无法保证,求职者的权益难以保障,这其实是在法律“灰色地带”游走的行为。

另外,有专家表示,收费内推的行为可能涉及欺骗。中介平台如果未经企业允许,却推出“付费内推”的项目,是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若企业与中介确有勾结,而中介向求职者提供内推服务,实际上是企业变相向求职者收费的行为,也不为法律所允许。

多管齐下,共同防治

对于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求职者来说,防范意识薄弱往往是踏入平台求职陷阱的重要原因。对平台信息真实性核实不够,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泄露给平台,都有可能造成自身上当受骗。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求职者而言,要练就一双“慧眼”。切忌轻信平台提供的“捷径”,尽量通过企业官网、线下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来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不被平台的花言巧语所哄骗,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同时也要意识到,若有能力通过企业官方渠道获得实习名额,付费给平台获得内推资格只是不必要的花销;如果自身能力不足,内推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公司招聘更看重的是个人实力,而不仅是一份好看的简历。因此,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才是进入名企实习的根本条件。

线上中介要承担起合法有效对接双方的主体责任,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更应注意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要打造信息透明的求职信息平台,保障信息真实,既服务好求职者,也服务好用人单位。同时,线上平台还应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这也是作为中介的基本要求和底线。

专家表示,除了平台和求职者自身做好规范和防范之外,有关部门也要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对游走在法律界限边缘的行为进行规范,做好宏观层面的调控,建立更有效的准入机制和审核机制,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让选贤举能之风盛行。人尽其用,社会发展才会充分涌动活力。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