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际>博览> 正文

伊朗对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入境政策

2019-07-31 06:55:14马骁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李雅兰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德黑兰7月30日电(记者 马骁)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30日发布消息,确认伊朗对中国公民实行单方面免签入境政策。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援引伊朗官方消息说,自2019年7月16日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人员赴伊朗旅游观光和商务访问可免签入境,每次入境后可停留21天。

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护照人员前往中国,仍需要到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办理签证。

同时,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伊朗大使馆发布信息,提醒赴伊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前往伊朗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女士(学前儿童除外)须戴头巾,避免穿着暴露;男士不要穿背心或短裤外出;注意安全,保护好私人财物;遵守当地法律,不在敏感区域拍照,不要使用GPS、对讲机等设备。

此外,由于伊朗是地震多发区,建议提前学习应急知识;伊朗夏季炎热高温,应注意防暑;在伊朗不能使用银联、维萨、万事达等信用卡及旅行支票;不准携带含酒精饮料、猪肉及其制品以及各类违禁物品入境;建议赴伊朗的中国公民事先购买旅行保险。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