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通过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学员向驾校校长缴纳所谓的“包过费”,随后校长找来与学员相貌相似人员替考。然而考试时,被公安交警安装的最新人脸识别系统识破。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河北省保定市警方对外发布的首起替考驾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 今年9月18日,在保定公安交警支队车管二所科目三高新区考场,某驾校学员张某某在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与身份证比对时身份验证失败,不能进行考试。随后,考场安全员重新启动身份验证系统后该男子验证再次失败。系统连续报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在仔细比对后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与所持身份证照片信息等有出入,经过进一步验证核实,该男子并非参加考试的张某某本人,而是张某某的替考者。随后,考场工作人员将案件移交当地警方。 警方查明,张某某在2017年报名参加驾考后,其本人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后由于担心自己考不过科目三,于是找到驾校校长刘某让其帮忙想办法。刘某让学员张某某缴纳了一笔“包过费”后,表示剩下的就不用管了。 随后,刘某找到和学员张某某长相有些相似的李某,并对其允诺替考费用可以充当其妻子报考驾照的报名费。刘某帮助张某某预约考试成功后,将张某某的身份证交给了替考者李某。李某于9月18日在科目三考场上车考试时身份验证失败,被抓现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今年8月,保定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科目三考场设备进行升级,在考试车辆上安装使用了身份证读卡、人脸识别技术,利用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与预约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然后进行人脸识别,各项信息比对成功后才可参加考试,这起案件也是系统升级后发现的第一个替考案。 |
相关阅读:
- [ 10-26]男子声称不用考试就能拿驾驶证 30多人交钱被骗
- [ 10-25]莆田:隔夜酒后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 男子面临拘留15日处罚
- [ 10-25]莆田:男子驾驶无牌助力车闯关 撞伤一名执勤协警
- [ 10-24]普悠玛失速 台专家发文拷问:是谁把驾驶推入高风险火坑?
- [ 10-19]购买伪造的驾驶证 途经站点被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