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资“抄底”民资上市公司?国资委回应:互惠共赢的市场选择

2018-10-16 07:43:38 王希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王希) 针对有媒体反映国资“抄底”收购民资上市公司,造成“国进民退”现象,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互惠共赢的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

彭华岗说,针对国企与民企的发展和关系,可以讲三句话:

首先,要坚持用“两个毫不动摇”来认识和把握国企民企的根本关系、长远关系。一方面,要看到国有企业地位重要、作用关键、不可替代;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党中央历来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

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向的,也是双赢的。我们鼓励支持民企参与国企改革,也鼓励支持国有资本投资民营企业。同时,国企、民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实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赢的。

目前,中央企业下属各级子企业三分之二都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近年来,央企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减少了1万余户企业法人,其中2618户是将控股权让渡给了民营企业。

第三,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进和退”,都是基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化行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一直以来都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