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联合多部门 约谈滴滴责令整改
2018-09-05 15:20:14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
由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的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安全专项检查组,5日进驻滴滴公司检查,督促指导平台公司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记者 赵文君) |
相关阅读:
- [ 09-04]滴滴顺风车下线
- [ 09-04]广州交委叫停嘀嗒等平台顺风车在穗业务
- [ 09-04]顺风车“生死局”:模式已变味 下一步是停是改?
- [ 09-01]顺风车司机偷播美女乘客 律师为何说维权难?
- [ 08-28]泉州重处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