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意义重大权威专家分析认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编者按 3月21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对外公布。此前,方案中涉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步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障碍和弊端,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 改革方案,承载着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改革方案,必将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自3月27日起,《法制日报》推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法治解读”系列报道,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请权威法学专家剖析改革方案的法治意义。敬请关注。 本报记者 杜晓 本报实习生 刘洁琼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前,方案中涉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也已公布。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影响深远,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场重大的改革有哪些特点?在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会产生哪些影响?《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权威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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