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18-01-30 16:59:36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 |
相关阅读:
- [ 01-30]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分组审议工作报告
- [ 01-30]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 [ 01-29]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在建设新福建中展现人大担当和作为
- [ 01-29]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在建设新福建中展现人大担当和作为
- [ 01-26]省人大代表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 [ 01-26]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 [ 01-26]快讯!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今日9时开幕
- [ 01-26]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漳州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