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事件 1、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报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司法部党组于2017年10月26日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简称“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负责指导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入选理由】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成立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2、律师制度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2017年2月,司法部会同10个中央部门和全国律协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存在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保障律师维权工作格局成效显现。4月26日,司法部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主题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呈现了我国律师协会两个中心全覆盖成果。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同时提速,并公开披露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惩戒信息。 【入选理由】维权与惩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旗帜鲜明地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同时,也坚定不移地加强律师行业惩戒工作。 3、刑辩律师与司法部部长面对面 2017年8月28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副部长熊选国分别出席了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并授课。当晚,张军部长再次登门,与68名学员面对面交流,23名律师学员先后提问,张军部长一一解答。司法部部长与律师面对面不设禁区,把问题摊开来谈,谈深谈透谈彻底,以最大诚意最大共识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多数人心的开放态度,以及对律师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获广泛点赞。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9月,全国律协制定印发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入选理由】68名刑辩律师首次与司法部部长面对面,让律师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部长“会与律师做好朋友”的真情和厚爱。 4、让律师协会“挺”在前面 截至2017年3月24日,全国律协及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均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5月19日,设区的市律师协会“两个中心”建设实现了全覆盖。4月起,全国律协每月例行发布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通报及维权惩戒典型案例。截至11月底,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共收到维权申请72起,各地律协维权中心累计受理维权申请335件,其中成功解决142件,正在处理193件;全国律协投诉中心接待投诉219起,各地律协投诉中心接待投诉5266件,立案1822件,作出处分决定224件。就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权益保障和违纪惩戒问题,司法部部长张军要求让律师协会“挺”在前面。 【入选理由】严管厚爱,真正让律师从心里爱戴、信任、可依靠、有温暖,律师协会职能定位明晰化。 5、8省市试点刑案辩护全覆盖 2017年10月11日,司法部发布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此外,“两高三部”8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司法部12月印发了《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 【入选理由】谋创新之举,求破题之策,试点工作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际步骤,也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重大进步。 6、11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2017年10月16日,司法部发布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试点工作在北京等11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11月,司法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部署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 【入选理由】从诉讼代理人到职业调解人,中国律师又添新角色,律师制度改革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7、律师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主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成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司法部号召,克服种种困难,赴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的全覆盖。截至2017年10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全国已成立39家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律师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培训、实证研究、立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办结案件2948件,为受援人取得利益1.27亿元。“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在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北京等10余省(区、市)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其他省(区、市)也建立完善了省级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 【入选理由】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8、服务“一带一路”获阶段成果 2017年6月24日,全国律协发布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涵盖沿线43个国家的投资法律环境报告;成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纳入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及205名中外律师;与印度等国律师协会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14个沿线国家律师与中国律师共建共享。涉外律师积极参与组建“一带一路”国际律师联合会,北京、广西、宁夏、新疆等地律师推动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我国驻俄罗斯大使馆领事部首签中国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探索创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途径并获成效。 【入选理由】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打通律师法律服务走廊正处加速发展期。 9、律师专业评价机制试水 2017年3月30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在4省(区、市)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该试点工作旨在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通过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专业水平,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 【入选理由】锻造匠人精神,成就专业品质,律师队伍向精耕细作方向迈进。 10、扩大对港澳台律师服务业的开放 2017年10月16日,42名港澳律师获“合伙联营所港澳律师工作证”,截至10月,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已获批设立了1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1月1日,《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实施,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代理案件范围扩大至五大类237项。 【入选理由】实施内地对港澳台法律服务领域开放政策获成效,内地与港澳台法律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成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