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中任陕西省代省长 胡和平辞去省长职务
2018-01-04 14:57:0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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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西部网消息,1月4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和平辞去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任命刘国中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国中,1962年7月出生,是十九届中央委员,曾长期在黑龙江省工作,2013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2016年2月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同年底转任吉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17年1月当选为吉林省省长,近日已任陕西省委副书记。 胡和平,1962年10月生,是十九届中央委员,曾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2016年4月当选陕西省省长。2017年10月,胡和平接替娄勤俭任陕西省委书记。 刘国中简历 刘国中,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黑龙江望奎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入党。 1978.10——1982.08 华东工程学院炮弹系触发引信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 1982.08——1985.09 黑龙江省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干部 1985.09——1988.09 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09——1990.06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1990.06——1993.01 黑龙江省经委综合规划处干部 1993.01——1996.06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干部 1996.06——1998.12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 1998.12——2000.06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2000.06——2003.06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3.06——2004.10 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4.10——2007.04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07.04——2011.09 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09——2013.10 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10——2016.02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14.06),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2015.11) 2016.02——2016.12 四川省委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6.12——2017.01 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7.01——2017.12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7.12——2018.01 陕西省委副书记 2018.01——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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