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全文)
2017-12-01 08:40:2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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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会各方支持保加利亚承办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二、合作规划与协调 (一)各方积极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对“16 1合作”的重要作用,愿继续根据各国优势和需求持续加以落实,适时启动2021-2025年合作规划研究。 (二)欢迎更多国家结合本国国情、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三)2018年上半年,中方将邀请中东欧16国国家协调员访华并出席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下半年,在保加利亚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四)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部门更好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合作体系和架构。秘书处将继续与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馆举行信息通报会议。 (五)肯定各国牵头在“16 1合作”框架下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各领域合作联合会的努力。欢迎更多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机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参与各领域联合会。 三、贸易和投资 (一)各方重申将坚定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各方同意推动2017年12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维护世贸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各方重申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支持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的工作。中方和中东欧国家将在遵循世贸组织规则的基础上,致力于继续扩大中国同中东欧国家间的贸易,推动双方贸易更加均衡、互利发展。各方认识到市场作用、企业主体地位以及政府采购程序开放、透明、非歧视的重要作用。 (二)各方相信外国投资是国内外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推动力,同意致力于进一步为利益攸关方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欧投资协定若能达成,将有助于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水平,为各方企业和投资者创造稳定、透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 (三)各方支持中国于2018年在上海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2018年在中国宁波举办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2018年6月在中国宁波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各方支持在宁波等中国城市设立16 1经贸合作示范区,愿探讨建立经贸官员研讨交流机制的可能性。 (五)2018年在中东欧国家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第四次会议。 (六)2018年将在捷克举办中国投资论坛。 (七)各方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在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中发挥作用。2018年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四次会议。各方支持中国贸促会与中东欧国家对口机构在联合商会框架下探讨成立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加强商事法律服务合作。 (八)各方愿探讨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数字经济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包括创新、创业管理和商业模式,并共同探讨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开展电子商务联合研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四、互联互通 (一)各方重申支持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愿寻求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各方愿探讨“一带一路”建设同泛欧交通网络、西巴尔干交通网络和相关周边合作倡议相对接。包括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欧盟东部伙伴关系等在内的合作倡议之间在经济合作、互联互通方面沟通协调,将为有关国家深化合作提供机遇。各方将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以实现早期收获。中国、塞尔维亚、匈牙利三国在匈塞铁路项目上取得重要进展,2018年三国将继续在中匈塞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协调配合。 各方注意到有关国家提出的三海倡议。各方对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通过地中海铁路走廊将里耶卡港、科佩尔港与中东欧国家相连表示欢迎,同意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基础上探讨将匈塞铁路延长至黑山和阿尔巴尼亚有关港口的可能性。 (二)各方希望在考虑到各国实际情况、地理平衡、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目标的基础上,基于经济、社会、财政、环境可持续原则发展亚欧大陆交通网络。 (三)各方愿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框架下,发展中欧班列和多式联运合作,提升跨境管理运营效率,促进铁路互联互通,寻求换轨技术解决方案。各方愿共同研究更好利用中东欧国家现有物流中心及建立新物流中心的选项。 (四)各方共同致力于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中欧陆海快线等基础设施、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倡议,促进“16 1合作”框架内的经济合作。 (五)2018年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 (六)各方继续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间的民航合作,欢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增加直航航线、签署双边民航合作协议方面取得的进展。各方支持正在谈判的中欧双边航空安全协议尽早完成。支持2018年在捷克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航空论坛。 (七)各方赞赏设立在拉脱维亚的中国-中东欧国家物流合作联合会秘书处为推动16 1双多边合作发挥的作用。 (八)各方欢迎在波兰华沙设立中国-中东欧国家海事和内河航运秘书处。各方支持中国同中东欧国家依托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开展海事领域技术交流、人才培训等合作。 (九)为发展运输通道,各方同意在遵守相关规定基础上加强海关合作。支持在中东欧国家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合作论坛。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马其顿将于2018年举行中欧陆海快线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第四次工作组会议及专家研讨会。中国与16国中的欧盟成员国将在中欧海关事务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和中欧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内开展海关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中东欧国家参与中欧安智贸航线试点计划,支持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加快推进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便利化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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