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银监会:发展消费贷不能助长房地产领域泡沫

2017-09-29 19:36:43李延霞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蔡秀明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李延霞)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9日表示,最近监管部门在调查消费贷被挪用作为“首付款”或者进行其他投资。银行发展消费贷业务必须按规定规范运作,全面真实的评估消费者的偿还能力,不能为了业务而推高债务杠杆率,更不能助长房地产领域的泡沫。

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表示,消费贷款本身是银行重要的业务,今年以来消费贷款增速比较快,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增强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但消费贷款的资金只能用于个人消费,包括旅游、教育或者购买金额较大的耐用消费品,如果挪作他用,进入房地产领域作为首付款是违规的。”他表示,消费贷款与其他贷款一样,银行要对贷款的资金用途进行审查,每一笔贷款要对应特定的用途。

“同时,要防止居民杠杆率过快的上升,美国次贷危机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对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的人发放贷款,推高居民杠杆率,我们要防止这样的倾向。”肖远企说。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