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28日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5部门发出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了综服企业的定义,为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了前提。 为解决综服企业反映集中的明确身份、分清责任等问题,5部门按照稳中求进、责权相当、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模式,提出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完善综服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分类管理等措施。《通知》还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指导综服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强化贸易真实性审核,鼓励综服企业积极创新服务、产品和商业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综服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综服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更好帮助广大外贸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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