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王浩、潘跃)记者从国家防总、水利部获悉: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在福建福清沿海登陆后,于30日20时停止编号;第10号台风“海棠”于31日2时50分在福建福清沿海再次登陆,12时中心位于福建南平境内,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 “纳沙”和“海棠”在24小时内先后登陆同一地点,历史罕见。受双台风影响,7月29日8时至31日12时,福建、浙江、江西等地出现大到暴雨,其中福建沿海、浙江东南部出现大暴雨。 国家防总维持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严密防范台风“纳沙”残留云系以及台风“海棠”可能带来的强降雨。目前,太湖防总维持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长江、珠江防总维持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福建省防指维持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30日启动防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浙江省防指维持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江西省防指维持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广东省防指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另据了解,截至7月31日9时统计,台风灾害造成福建省宁德、莆田、福州等6市27个县(市、区)12.1万人受灾,9.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本报南昌7月31日电(记者魏本貌)台风“海棠”7月31日16时进入江西省资溪县境内,受“纳沙”减弱后的低压和“海棠”的共同影响,7月30日下午到7月31日下午,赣南和赣中西部的部分地区出现暴雨,局部到大暴雨。双台风带来的降雨对萍乡、吉安、赣州部分地区的旱情有所缓解。目前,江西全省各主要江河控制站水势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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