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方再遭"热浪"炙烤 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2017-05-28 15:4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5月17日,北京开启了高温干热的“炙烤”模式。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提醒: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伴随高温天气到来,5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通知还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记者梳理发现,从6月开始,多地也将进入高温津贴发放季。从全国范围看,因气候条件差异,各地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到10月长达7个月。大部分省份将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定在从6月开始,例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而停止发放的时间则大都定在8月或9月。

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各地规定也差异较大。

例如,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河北的高温津贴发放则是以小时计算,今年,河北还调高了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河北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从今年开始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做如下调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