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女子乘公交车负气谎称携带炸弹 被行政拘留5日

2017-05-15 08:38:28来源:广州日报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因一时之气,女子在公交车上声称带了炸弹。昨日,记者获悉,在公交车上声称携带炸弹的女子杜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5月11日21时,白云警方接到报警,称太和镇沙太路大源村某公交车上有一名乘客称自己携带炸弹,车内乘客已在司机的组织下有序疏散。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控制住涉嫌携带炸弹的违法嫌疑人杜某(18岁)、王某(40岁)母女俩,并对其随身携带的塑料袋进行检查,发现袋内除了衣物外并没有其他东西。

“炸弹”事件只是虚惊一场。原来,杜某、王某携带大包行李准备上公交车时,被公交司机询问袋内物品,杜某因感觉司机说话态度太差,脱口而出说带了炸弹。事后,杜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杜某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