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 周益帆)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过去一周,用户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的案例集中被爆出。继首例共享单车用户受伤索赔之后,上海一名不满12岁的小学生在骑行中发生意外身亡。有机构近日做了调查,近一半参与调查的网民对共享单车的安全性表达了负面情绪。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方需要担责吗?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运营方有责任限制吗? 3月中旬,33岁的杭州市民吴先生,骑行小鸣单车时车把手突然倾斜,摔倒后导致脑梗,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当事双方就就诊费用等问题仍未达成共识,最终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先生介绍,“费用截止到今天是一万八左右,第一次的费用我自行垫付,第二次是我家人极力要求他们才付的,付这个钱是因为有责任认定因素,但他们付了一万块钱后,说这事儿他们不负责,要打官司。” 共享单车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这已经不是第一例。1月28日,北京的冯先生在使用ofo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导致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受伤严重。冯先生因不满保险赔偿,将ofo运营方诉至法院,被认为是首例共享单车用户索赔案。代理律师唐中成说,在媒体关注之后,ofo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希望能够达成和解。“调解可以,但我们要核算一下调解金额,能否最终达成和解还是未知数。” 以ofo为例,应对意外人身伤害的做法是给用户上保险,一类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一类意外身残、身故赔偿,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赔偿。唐中成担心,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索赔难题会愈发凸显。共享单车的运营者不会轻易地赔付,一般公民个人向保险公司去索赔难度非常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李显东说,目前此类案件主要还是依据《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处理。他认为,进入诉讼程序之后,用户维权依然存在难处,单是用户需要举证自己是在骑行中受的伤就有难度。“共享单车出租自行车,按租赁合同的传统要处于适租状态,但去租自行车的人本身也有注意义务不够的责任。目前,在法律规定、甚至规范性的规定不详尽的情况下主要是打证据。有没有损害,可以有医院证明,牙是不是在骑自行车过程中摔掉的,必须拿出证据来,这些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到了法庭很难。” 一个更加亟待关注的问题是,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尽管法律规定12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但现实中,无论是从技术手段还是管理模式上,运营方并没有能够有效阻止未成年人骑行。造成意外该谁负责? 今年2月初,深圳一位13岁左右的男孩因找到未上锁的ofo单车,骑行后发生车祸骨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教育局以及摩拜、OFO、小蓝、小鸣四家共享单车公司随后发布共同声明: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共享单车。这一年龄的划定,有法律依据。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敏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堵住这部分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第一步,是新用户注册时认证。小蓝单车公关负责人吕明介绍,公安有一套专门的认证系统,我们会跟公安系统来限定这个事情,身份证的信息(显示)他是十二岁以下的用户,不允许使用。 规范认证并没能阻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周,上海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ofo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目击者称,“转弯已经转过来时,事故发生了。一起骑的是两个小孩。” 3月28日,ofo在其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已与上海公安和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主动提供了相关信息和资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两起未成年人伤害事故,都是在骑行ofo单车时发生的。矛头指向了ofo配备的机械车锁。相比于使用智能锁通过芯片与app相连,机械锁的设计给了未满12岁儿童找到没有上锁或者没有拨乱密码的车辆的机会,身份认证关卡就此沦为摆设。北京用户王女士说,“很多人都不锁,可能上一个没有锁,直接就可以把这个车骑走,不用解锁,不用扫码,也不用付钱。” 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发生事故,首先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李显东认为,类似案例中,责任需要分情况认定。按照《侵权责任法》,如果因为产品设计出现使用漏洞,平台方也需要承担责任。“应当注意、能够注意、没有注意,就有过错,有过错就有责任,责任大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目前,深圳、上海等地初步对共享单车平台提出了使用身份认证及智能锁的要求,但统一的安全性标准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共享单车迅猛发展,意外伤害事故还没有判例可以参照。李显东认为,面对共享单车这个新生事物,立法要尽快跟上。“要依据民法通则还有依据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新东西肯定不会有那么详细、完备的规定,我们叫规范性文件,它不可能是明确的法律和法规。” |
相关阅读:
- [ 03-30]福州共享单车大战升级 有的单车扫码可免费骑30天
- [ 03-30]共享单车来了 公共自行车咋办
- [ 03-30]共享单车是神器还是妖怪
- [ 03-29]地铁茶亭站出口有了共享单车推荐停车点 为福建首个
- [ 03-29]莫辜负共享单车的盛情美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