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海一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系不满12岁未成年

2017-03-27 07:42:51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据《劳动报》报道,一位年仅11岁的男生在共享单车骑行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昨日中午1点多,发生在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的这起惨剧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共享单车使用问题的关注。这也是目前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据悉,昨天下午1点15分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辆大型客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一名男生被卷入车底。当时男生骑着一辆ofo共享单车。

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目击者证实,事发时一辆大型客车由天潼路东向西转弯,驶入浙江北路。随后在路口将小黄车连人带车卷入车底。发生事故后,司机和目击者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消防队员随后赶到。但是小孩和车子都被卡在车底,消防队员不得不使用千斤顶等设备将车顶起,把男生从车底救出。

记者从静安警方获悉,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并将伤重昏迷的男童送往医院。记者从相关部门证实,男童送医后不治身亡,年仅11岁,目前读小学四年级。

在现场,记者发现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东侧是一片工地,用高约两米的绿色围挡进行隔断,并造成一段长约20米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通道的缺失。路过此路段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需混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