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华为公司共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 国家发改委表示,上述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灵活把握发债时机,自主选择发债时间和发债批次,境内外统筹使用外债资金,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发债效果。 |
相关阅读:
- [ 12-30]2016年福建省企业外债管理改革试点取得进展
- [ 12-30]外汇局: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将进一步企稳
- [ 11-29]"中投"爆发党产争议后首获外援 日本银行助偿还外债
- [ 10-21]外汇局:我国外债去杠杆进程基本告一段落
- [ 08-26]中国外债情况如何?“危机论”缺乏依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