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时政> 正文

广州:餐饮企业食堂垃圾不分类将被罚

2017-01-01 16:46:15叶前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陈虹虹 林雯晶
分享到:

新华社广州1月1日电 (记者叶前)2017年起,广州市餐饮企业、有食堂或常态化集体用餐需求的机关单位若垃圾不分类将被罚。

这是记者1日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的。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单位违反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收集的,将被处以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款,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罚。重点选择餐饮企业、食堂实施执法,是确保上述单位能将餐厨类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单独分出送专业回收处理,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陶镇广介绍说,广州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的社区已达到832个,创建分类示范机关单位316个,生活垃圾分类合格社区1247个、中小学校1374所,通过持续优化分类收运线路978条,重点规范餐厨垃圾分类收运转运点655个。广州还建立了“互联网垃圾分类 资源回收”APP移动平台,积极探索资源回收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今年广州还拟对专业市场等工业垃圾较多的区域实施强制垃圾分类,要求上述区域业者和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将布碎、皮革等工业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出来,在减轻生活垃圾量的同时亦可对工业垃圾进行回收处理,目前相关工作方案正在研究中。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列入今年地方立法计划中。该条例预计会使目前仅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上升为地方法规,为下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