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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执法落地难 小作坊等监管难度大

2016-10-26 06:56:49贺 勇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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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法规待完善

基层执法遭遇“执行难”,小作坊、小摊贩监管难度大

不过,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基层执法人员也遇到一些尴尬。一位基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一家小食品店无意中卖了一瓶售价为3元的过期饮料,该怎么处罚?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最低也要罚款5万元。而这家食品店售卖的全部货品,加起来也只有几千元。最低5万元的处罚尽管有足够的惩处和震慑作用,但小摊贩们很可能无法接受这个处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难以执行。

董文勇分析说,“究其原因,在设定法律责任时,没有将生产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区分开,对不少经营者而言,处罚后果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他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应就此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可以适时修改法律。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此外,除1100多万家有许可证的食品企业之外,我国还存在大量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呈现出“多、小、散、乱”的局面,监管难度很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对此,北京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积极推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起草。针对新《食品安全法》预留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监管与法律责任、互联网食品经营等食品经营新兴业态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等地方立法空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别让执法落地难(短评)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从全国各地一年来的执法情况看,基层执法部门普遍遭遇“最严厉的处罚”落地难的问题。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方面课以货值金额的高倍数罚款及在刑事处罚方面降低入罪门槛,均是“最严厉的处罚”的重要体现。然而,不少基层执法人员反映:法律规定的起罚数额太高,弄得不敢立案了;对一般情节不太严重的违法行为,干脆教育了事,立了案,反而处理不了。

法律的权威关键在于实施。只有严格执法,法律的尊严与效力才能在人们心中渐渐建立起来,敬畏意识与底线意识才能真正落地生根。面对执法“落地难”的现状,一方面应对从业者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避免因不知法而违法;另一方面,在监管执法中也要协调好“法”与“情”的关系,避免粗暴执法、激化矛盾,从而真正构筑起食品安全的坚固屏障。

(贺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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