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社会> 正文

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受审

2016-09-29 14:37:12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受审

  图片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51岁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国内航空运输处原处长苏红,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苏红于2000年至2015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中国民航局运输司国内运输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便利,接受四川省恒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单位或个人请托,在国内及港澳台航空运输业务申请、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定期航班计划、节假日加班航班等审批事项中,分别为上述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为此,多次收受上述请托单位或个人给予的现金、汇款等财物共计549.1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苏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苏红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苏红表示没有异议。

今天,法庭进行了庭审调查,控辩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苏红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日宣判。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