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国内>时政> 正文

发改委明确创投资本服务实体 系列促投资措施有望出台

2016-09-28 07:03:39来源:经济参考报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针对扩大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推出一系列扶持措施,重点包括支持创投资金进入实体,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网络基础设施、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着力补齐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小型水利工程等短板。

国家发改委近日特地就《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创投二十二条”)发布相关解读,明确提示,对不进行实业投资、从事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助推投资泡沫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建立清查清退制度,净化创业投资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环境。

“创投二十二条”被认为是首次确认了创业投资的基本原则。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创投二十二条”首次明确提出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实体、坚持专业运作、坚持信用为本、坚持社会责任。许昆林认为,创业投资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民间投资和市场主体积极性,发挥市场规则作用,激发民间创新模式,防止同质化竞争。

创投作为重要的投资种类,正在日益被决策层重视,在未来,这个领域的资金量也会大幅提升,国企资金将很快进入。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