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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研究生考试泄题大案告破 系组织作弊罪第一案

2016-09-21 07:01:52 蔡长春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大案告破

系刑九实施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文/图

历时半年,兵分多路,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警方近日成功捣毁7个以教育培训为名,长期从事“助考”活动的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胡某等13人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首次明确将组织考试作弊规定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

在随后进行的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公安县警方依据新规扎实办案,以锲而不舍的攻坚精神和专业有力的打击手段,成功侦破这起刑九实施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

逃匿嫌疑人牵出作弊大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掉进自己亲手挖下的“坑”里。

早在2014年,王某就曾以组织考试作弊的方式非法牟利,其间他以研究生考试“包过”为名收取一名沈阳籍大学生18万元“培训费”,事后这大学生并未通过考试,但王某坚决不予退款。

一气之下,这名大学生向湖北警方报案,警方以此为切入点顺藤摸瓜,在2015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期间,成功捣毁另一个与王某互有关联的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团伙,狡猾的王某却侥幸逃脱。

荆州市网安支队教导员周方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端掉另一个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团伙,但王某的逍遥法外让我们始终不能安心,大家时刻准备着将其绳之以法。”

一年之后,转机出现了。

不甘寂寞的王某再度出山,意图在即将进行的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施展拳脚”。

2015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向荆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提供线索称,即日将有多名嫌疑人准备通过“枪手”替考、利用无线电作弊器材发送答案等方式实施“助考”犯罪。

2015年12月11日,荆州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李勇任组长,市、县两级网安部门和兄弟单位共30余人组成的专案组,指定公安县网安大队立案侦查。

通过细致分析前期获取的海量数据,专案组成员从中发现多条线索,均指向犯罪嫌疑人王某,而此时,王某已有了另一个身份——武汉新生机教育咨询服务部负责人。

基本查实王某公司的人员结构和即将实施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后,2015年12月22日,专案组全体成员赴武汉展开收网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专案组一方面加紧追踪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提前赶赴王某公司及其预备作案的考场熟悉环境、抵近侦查,实地查看摸排王某的办公点和租住点。

2015年12月25日,考研前一天,专案组在驻地宾馆召开集中收网行动部署会,决定将全体参战民警分成3个抓捕组及1个机动组开展收网行动。

突袭抓捕嫌疑人纷纷落网

25日晚,由周方杰带队的抓捕一组收到最新线索,王某很可能正藏身在武汉某高校内。当晚10时,抓捕一组成员赶到该校进行前期侦查。

周方杰说:“办案人员进入学校后,并没找到王某,只好先行撤回宾馆待命,此时已到次日凌晨1时。一番协调沟通后,上级明确指示,要求我们在早上开考后重新进入该校,实施抓捕。”

26日凌晨5时许,仍未入睡的周方杰突然接到通知,称专案组侦查到有人向王某发送考试答案,另有4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携带研究生考试试卷及答案到武汉贩卖。专案组迅速采取措施,成功抓获李某等4人。

26日8时,周方杰和公安县网安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肖可等抓捕一组成员一起,再次来到目标学校门外。

周方杰告诉记者:“我们对整个学校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直到11时许,才最终确定王某正在学校宾馆一名考生入住的房间内。”

抓捕一组成员当即破门而入,王某此时正坐在一台电脑旁传送试题答案。

周方杰说:“当时电脑屏幕上显示着答案信息,窗台上还有一台正在运转的作弊用无线传输设备。王某显然没想到警方能够找到他,没来得及有任何反抗,便被当场制服。”

通过前期掌握的考生名单,专案组从该校查获作弊考生9名,收缴用于接收答案的作弊设备9套。

据9名作弊考生交代,他们均来自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詹某的培训班,詹某的培训班与王某存在合作关系,双方协商由王某亲自向这批考生发送作弊答案。考试结束3天后,詹某迫于警方压力,在武汉投案自首。

抓捕二组于考试当天赶赴设在华中师范大学西区国学院8号楼的一家目标公司,当场查获研究生考试培训协议、考生资料、账本及办公电脑等证据。

肖可介绍说,专案组成员从目标公司获悉进一步的线索后,分别在光谷金盾大酒店及湖北大学某杂志社抓获犯罪嫌疑人耿某、程某,两人当场供述了帮助公司发放招生广告的相关事宜。抓捕三组在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考点查获作弊考生13人,并在部分考生身上查获记载有考试答案内容的夹带,还在考生住处收缴用于接收答案的作弊设备12套。

经审讯,参考人员李某交代其为替考“枪手”,替考对象为考生卢某。多日后,卢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据统计,考研当天武汉地区的集中收网行动中,专案组共抓获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二人,查获作弊考生22人。湖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指令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采取行动,在十堰市考点查获作弊考生3人。

乘胜追击再获重大突破

专案组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马不停蹄地乘胜追击。

据詹某供述,考前一个叫“猴子”的人曾帮其调试设备,该人系王某公司员工、司机。后经专案组确认,“猴子”系犯罪嫌疑人侯某,并于2016年3月2日在武汉将其抓获。

肖可告诉记者,据武汉纺织大学作弊考生交代,为其传递答案的人叫“张老师”,经专案组调查确定,其真实身份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在读学生,后在该校被抓获。而魏某的落网,则给警方带来大量新线索。

据魏某交代,王某安排其帮梁某调试无线电作弊设备,向考生传递答案,梁某开设的科威尔培训公司,也从事“助考”犯罪,与王某系合作关系。

2016年1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据其交代,王某以每人6500元的价格将考生转给他负责作弊,他安排魏某、詹某、吕某等人,分别负责几个研究生考试考点的设备安放、调试及答案传送工作。

经查,在此期间,梁某的弟弟也实施了考试作弊活动。

2016年3月,梁某的弟弟向专案组投案自首,并交代,其伙同刘某利用奥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QQ和电话方式招收多名参加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协议收取每人20000元“培训”费用后,联系哥哥梁某为考生进行了考前作弊培训。

专案组经技术手段确认,考研当日凌晨,向王某发送试题答案的手机号码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所有,并于2015年12月28日晚7时许将其抓获。

据胡某交代,其答案来源于一个名叫“周文”的人。12月25日17时许,他接到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的通知,和“周文”接上头,“周文”将印有考题答案的卷子发给他们抄写,事后他通过微信将答案发给了王某。

2015年12月29日,陈某向专案组自首。

经专案组侦查确认,“周文”的真实身份是另一陈姓犯罪嫌疑人。此人落网后交代,其参加了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团伙组织的两场“培训”,获取了2016年研究生考试答案,随后他联系了陈某进行推广,陈某则介绍胡某、王某等人参加了“培训”。

成功打掉作弊全产业链

据了解,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间,以公安县警方为主要办案力量的专案组常驻武汉,成功抓获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22人,采取强制措施13人,查获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考生108人,涉及全国16个省(区、市)。

至此,这起组织结构庞大、关系错综复杂的考试作弊大案彻底告破,其犯罪脉络清晰可辨:上线陈某团伙从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处获得部分考试答案,组织“培训”进行推广;胡某参加陈某组织的“培训”后,于考试当天凌晨将答案传递给王某团伙;王某获得考试答案后立即传送给下线梁某团伙,梁某随即提供给相关考生;考试当天,王某自己利用无线发送设备,向考场内的9名考生发送答案。

周方杰告诉记者,上述犯罪团伙之间及内部分工明确,基本形成一个窃题、传题、解题、招生、培训、组织作弊、替考的完整产业链条,涵盖刑九规定中涉及考试作弊的所有相关罪名。专案组勘验60余部涉案人员及考生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获取了大量电子数据,为这起刑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的移送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目前,王某、胡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本报荆州(湖北)9月20日电

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反思悔过 组织考试作弊不是捷径是深渊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看守所,见到《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讲述了组织考试作弊给自身、家人乃至社会带来的诸多危害。

记者:你怎么看待自己当初的行为?

王某:我觉得自己有罪,但也是误入歧途。我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刑法修正案(九)》刚刚公布,我并不知道有组织考试作弊这个罪名,没有想到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非常后悔。如今父母生病我不能尽孝,妻子又闹着和我离婚,不到两岁的孩子只能寄养在亲戚家里,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至。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以及它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继续实施下去,必将扰乱考试的公平公正。

记者:以后你有何打算?

王某:我已经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将来出去以后,虽然还可能继续从事考试培训行业,但绝不敢再触碰法律红线了。

记者:你说自己是误入歧途,那么,是否有一些话想要叮嘱正在从事考试培训的同行们?

王某:这些日子我考虑了很多,我很想告诉他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地进行正规培训,千万不能违法越界。

考试作弊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只是考试培训人员,任何人都不要再走这种捷径,因为它只会把你引向犯罪的深渊。

本报荆州(湖北)9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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